注销实习备案

发布时间:2021-01-18 09:51:00       浏览量:8340

一、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成都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陈芷仪

联系电话:86267893

详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577号中国欧洲中心12楼

 

二、材料清单

1、预备会员证/实习证

 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注销实习备案申请表》(两份) 下载        

3、办理实习备案时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个人及律师事务所保管的所有备案材料

 

三、办理程序

1.下载并填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注销实习备案申请表》;

2.登录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cd.oa.acla.org.cn/login.jsp),在“实习变更”中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证明材料为已签字、盖章的《注销实习备案申请表》);

3.将材料清单中所需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注意事项

注销实习备案将导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累计的实习时间、在实习期间的培训等全部被注销。若以后再次申请实习备案,需要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实习时间也将重新计算。因此请谨慎办理此项业务。